庄公十三年

春秋类

【经】

十有三年春,齐侯、宋人、陈人、蔡人、邾人会于北杏。

夏六月,齐人灭遂。

秋七月。

冬,公会齐侯,盟于柯。

【传】

十三年春,会于北杏以平宋乱,遂人不至。夏,齐人灭遂而戍之。

冬,盟于柯,始及齐平也。

宋人背北杏之会。

025773查询网诗词大全专稿内容,转载请注明出处,来源链接: https://sc.025773.com/shici_gwdj_byqyutycpyii/
上一篇: 庄公十二年
古诗文推荐
热门古诗文推荐
首页
栏目
栏目
栏目
栏目